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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类型:部门规章

龙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化的通知

 文件来源: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相关链接:https://lhxq.szzfcg.cn/viewer.do?id=1000472811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龙华公安分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规范透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决定在我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全面推行电子化投标和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已上线稳定运行并满足全流程电子化运行条件。自202281日起,龙华区新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和评审。除涉密采购项目外,本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不再采用线下纸质评审方式。

 

二、政府采购当事人积极配合

 

(一)区属各预算单位

各预算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在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时,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选择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和具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实行电子化投标和评审能力的社会代理机构,开展项目招投标事宜。

 

(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要尽快完成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系统对接,熟悉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业务功能模块操作流程,并加强本机构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以便符合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规则,实现项目电子化。有关信息公开部分,参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信息的通知》实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参与我区政府集中采购过程中,应当按照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相关要求,采用符合条件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四)做好资料保存工作

区属各预算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以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电子档案的保存使用工作。

 

三、其它事项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和智慧平台系统运维反馈、联系。联系方式:龙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55-23338540,23338532;系统运维0755-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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