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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18 类型:部门规章
权威答复:政府采购中“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是指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还是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留言编号:5198-3603835
预咨询单位:财政部国库司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上文所称“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是指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还是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例如,甲单位属于预算外的事业单位(即不属于任何一级财政的预算单位),乙单位属于我市预算内的行政机关,乙的项目A预算金额为200万元,该项目纳入乙的预算管理。乙将项目A的资金拨付给甲。甲收到这200万元后,用这200万元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要进行政府采购?如果要进行政府采购,那么甲应该执行哪一级财政部门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项目投诉由哪级财政部门受理?
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现行预算管理中,不存在“预算外”的情形,只要甲单位使用的采购资金纳入乙单位的部门预算即视为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本级财政部门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若未纳入乙单位的部门预算,则视同未纳入预算管理,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